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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回 公子宋尝鼋搆逆 陈灵公衵服戏朝

作者:[明]冯梦龙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

第五十二回

公子宋尝鼋搆逆 陈灵公衵服戏朝

话说公子归生字子家,公子宋字子公,二人皆郑国贵戚之卿也。郑灵公夷元年,公子宋与归生相约早起,将入见灵公。公子宋之食指,忽然翕翕自动。何谓食指?第一指曰拇指,第三指曰中指,第四指曰无名指,第五指曰小指。惟第二指,大凡取食必用著他,故曰食指。公子宋将食指跳动之状,与归生观看,归生异之。公子宋曰:“无他。我每常若跳动,是日必尝异味。前使晋食石花鱼,后使楚一食天鹅,一食合欢橘,指皆预动,无次不验。不知今日尝何味耶?”将入朝门,内侍传命,唤宰夫甚急。公子宋问之曰:“汝唤宰夫何事?”内侍曰:“有郑客从汉江来,得一大鼋,重二百余斤,献于主公,主公受而赏之。今缚于堂下,使我召宰夫割烹,欲以享诸大夫也。”公子宋曰:“异味在此,吾食指岂虚动耶?”既入朝,见堂柱缚鼋甚大,二人相视而笑,谒见之际,馀笑尚在。灵公问曰:“卿二人今日何得有喜容?”公子归生对曰:“宋与臣入朝时,其食指忽动,言:‘每常如此,必得异味而尝之。’今见堂下有巨鼋,度主公烹食,必将波及诸臣,食指有验,所以笑耳。”灵公戏之曰:“验与不验,权尚在寡人也。”二人既退,归生谓宋曰:“异味虽有,倘君不召子,如何?”宋曰:“既享众,能独遗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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