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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5 试探

作者:逐日武士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

其实在正常情况下,一股官员充军、抄家后,其妻女家小如果不直接没官的话,要么作为家属随住,要么配给有功官军,最恶劣的才是发勋贵家为奴。

至于影视剧里常说的发往教坊司为奴根本就是假的!其实除了靖难之役后朱棣普将一些不服从自己的官员的妻女发教坊司为乐户,实际贬为官妓或者配给象奴以外,明朝极少有将犯罪官员的妻女发送教坊司的,这基本只存在于建文、永乐之际处置所谓的“靖难奸臣”,是“文皇特典,非律令所有也”!也就是说,这本来就不是律法所规定的正常操作,是恶意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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